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化学与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 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1.1 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的条件(须符合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1)经学院、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2)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及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就诊全套诊疗材料及校医院复查证明,必须包含确诊病症或生理缺陷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且须能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注:诊疗材料必须带主治医生签名、医院公章。
(3)在申请转专业之前,所修文化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2%者。
必备证明材料: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认定证明。
(4)经学院、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1.2 允许申请转入化学与化工学院各专业的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就读专业的转出条件,且获得转出学院批准者。
(2)符合化学与化工学院相关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条件及要求(见表一),并同意接受该专业组织的考核者。
1.3 不予申请转专业条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学生。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学生。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学生。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5、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
6、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2 转专业工作流程
2.1 转出工作流程
(1)公布实施方案。2024年11月27日,在化学与化工学院网站公布实施方案。
(2)接受申请。
接受转出申请:2024年11月28日8:00~12月1日17:30,符合本实施方案之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条件的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必备证明材料至经世楼504西程钰莹老师处。(注:无证明材料的申请不予受理)
接受转入申请:2024年12月2日~12月4日,已获准转出的学生提交原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经世楼504西程钰莹老师处。
(3)资格审查及拟转名单公布。
申请转出资格审查:2024年12月2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出学生资格,2024年12月3日8:00之后通知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
申请转入资格审查:2024年12月4日~5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入学生资格,于12月6日~8日在化学与化工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4)转入考核及名单确定。
2024年12月9日~11日,学院组织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2024年12月11日~12日,学院院务会确定转入名单,于2024年12月13日报教务处。
3 特别说明
(1)实施方案一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批准转入、转出学生名单一经院务会确定,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2)本方案仅适用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3)化学与化工学院在籍学生申请转出专业、学院接受其它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本院所管理专业,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