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仇 怡
副组长:尹 健 闫文德
组 员:王文磊 李贤军 严爱军 张学文 殷 丹
易 锦 谭晓风 卿 彦 王志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推免资格
推免生申请条件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的规定(2022年修订)》(中南林发﹝2023﹞7号)规定执行。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确定单列指标和下拨学院指标(分配预案见附表1)。
1.单列指标是为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等活动而设置,不超过推免生总数的10%。2025年本科毕业生计划单列推免攻读硕士学位指标数20个,占比6.9%。具体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的规定(2022年修订)》(中南林发﹝2023﹞7号)规定执行。
2.下拨学院指标根据各学院的本科专业数、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本科特色实验班数、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将指标分配到各学院。
如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下拨的指标收回并统一调配。
教育部规定时间截止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四、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单列指标推免)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我校推免生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2.各学院组织符合单列直通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
3.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推荐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的规定(2022年修订)》“推免生申请条件”的第(一)、(二)、(三)款及第(四)款第2项审查后,确定单列指标候选人,并将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及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查符合单列直通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根据附加分从高到低进行审定,确定在学校单列指标中直接确定的推免生并公示。
第二阶段(下拨学院指标推免)
1.学校根据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计算并公布下拨学院指标。
2.各学院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院推免生工作方案。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承诺书,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专业对下拨学院指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基本分*100%+附加分*10%,附加分60分封顶),按照综合测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5.学院将推荐学生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复审,复审合格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教务处将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日。如有异议,学校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由教务处将学生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报省招办审查备案。
7.取得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五、遴选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做好宣传发动。在选拔推免生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应注重把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推免考核的重要内容,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政治态度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3.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应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应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必须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案,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严明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资格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不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工作人员,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查办公室)严肃追责;对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取消学院推免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鼓励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本校。
六、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各阶段时间如需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评的附加分在20分及以上者,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以内(实验班、特色班排名前60%以内),成绩排名须经所有参评学生确认。
成绩排名结果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时间点为准,未录入的课程成绩不参与排名。
3.各学院将需要进行体质测试的学生名单分别于9月5日(单列指标申请人)、9月10日(下拨学院指标申请人)前统一报送体育与音乐学院,由体育与音乐学院安排测试并提供成绩证明纸质材料。
4.教务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职能监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查办公室)履行监督专责。
监督电话:0731-85623108(纪 委)
0731-85623237(教务处)
5.教务处推免工作联系人:易老师,电话:85620801
(65185)。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推免生工作日程表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3.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的规定(2022年修订)》(中南林发﹝2023﹞7号)
4.单列指标推免资格申请表
5.单列指标推荐名单汇总表
6.学生个人附加分统计汇总表
7.承诺书
8.单列指标推免提交材料清单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