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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重修(补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09-02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秋季学期的课程重修继续实行跟班重修;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部分课程可以申请补修。

一、重修范围

在校在籍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因成绩不及格或其他原因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本学期重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15学分(国际学院与班戈学院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

二、补修范围

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可以对部分课程(即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进行补修。补修后的课程成绩按照正常考试成绩录入,补修报名的流程参照重修流程。

三、报名缴费时间

1.报名、选课时间

第一阶段 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2点整,除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秋季学期课程都可以进行重修报名、选课,选课成功后学生马上参与跟班重修学习。

第二阶段 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12点整,仅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报名、选课,选课成功后学生马上参与跟班重修学习。

特别注意:课程类别为理论(含实践)的课程在选课时,必须选择课程名称为“XXXX[讲课学时]”的课程,不得选择“XXXX[实验学时]”的课程!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缴费时间均为2024年10月8日至

2024年10月17日12点整,缴费方式为微信平台缴费。

确定教务系统重修报名、选课都成功后,微信搜索并关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网络自助缴费平台”,点击“游客”或“自助缴费”项目(重修费等),出现“去输入学生信息”对话框,点“确认”后,输入“学号、姓名、验证码”,点击“缴费/查询”登录。登录后,根据需要,选择点击重修费项目;确认缴费信息,点“缴费”后,请打开“湖南非税收缴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界面,点“立即支付”,进入“湖南省财政事务中心”界面,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返回首页,在“我的记录”中查看缴费记录,并可下载电子版《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请大家切勿重复缴费!联系人:朱老师或黄老师;联系电话:85623986)

 

重修报名、选课、缴费三个步骤须全部完成,系统显示均为“√”才算重修报名成功(已选课未缴费的重修课程在重修系统关闭后将清零,该课程的重修成绩任课教师无法录入)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重修报名、选课、缴费事宜,过期不予办理!

四、操作步骤

1.查询重修课程。确定须重修(补修)的课程,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报名选课请务必先报名选课再缴费! 

进教务系统报名重修(补修)选课,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若有替代课程或停开课程需重修,安排如下:

1)替代课程重修安排。如学生在选课过程中找不到需要重修的课程,表示2024年秋季学期未开该课程,或开设的课程与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的课程代码不同,此时学生可在“附件3—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中查找类似课程,并填写“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进行课程替换,替换后方可选课。“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由学院收集整理后,在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内,由学院统一提交给教务科(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

重修(补修)课程替换表

学院:                               负责人:

需重修(补修)的课程

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可代替课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2)停开课程重修安排。若有成绩不合格的课程,确定后续年级专业不再开设,且无相似课程可以替代,则以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汇总,经教学院长审定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文档于2024年9月13日12点前报教务科,复核后可单独开班。若出现课程选课人数已满无法选课的情况,请拨打教务科电话85623170。

单独开班申请表

 

学生姓名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3.缴费:微信平台缴费。

4.查验

(1)参照下图检查“重修报名选课”页面“是否报名、是否选课、是否缴费”三个状态均为“√”。

 

(2)参照下图检查自己个人课表是否显示有已报名选课的课程。

 

(3)若上述两步骤均成功,则表示报名、选课、缴费已成功。

五、注意事项

1.重修(补修)报名、选课、缴费三项均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个人课表,且必须按教务管理系统上的选课信息去任课老师处报到、跟班学习、考试。凡未按照重修(补修)流程自行找老师重修(补修)的成绩无效。

2.学生重修(补修)课程原则上应跟班听课。因课程时间冲突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凭自己的个人课表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可利用空闲时间自修在时间上有冲突的节次,无冲突的节次仍须跟班上课。结业生返校重修的,应书面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可选择跟班重修或自修方式学习。

3.接纳跟班重修(补修)学生的任课老师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重修(补修)学生名单组织考勤、授课、考试,考试结束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重修(补修)成绩。

4.重修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附件:1.查询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的操作手册

2.重修报名操作手册(学生版)

3.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2